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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旨在为足球爱好者普及裁判知识,让更多人了解大家喜爱的足球运动,不针对中国足球裁判群体。但近日,有人在多家自媒体及相关网络发表完全不符合事实、断章取义、直接点名批评裁判的文章。
本人在此声明:本人没有向除天津卫视之外的任何媒体和自媒体发表过关于裁判的评论。
——资深国际级裁判王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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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联赛第17轮,多起争议判罚都与VAR的介入有关。现在我们就进入“智能裁判点评”栏目,邀请资深国际级裁判王学智结合具体案例,对相关判罚进行点评。
|南通支云 vs 山东泰山
争议判罚:第11分钟,泰山队后卫贾德森后场长传后拉拽了南通支云队前锋桂宏。主裁李海新先是向贾德森出示黄牌,随后经过VAR提示和慢动作回放,裁判认定贾德森破坏了对方明显的得分机会,向贾德森换发红牌,直接将其罚下场。
王学智:裁判认定明显得分机会的依据是:“犯规地点与球门的距离、比赛的大致方向、控制球或获得球权的可能性、防守队员的位置和人数”。进攻队员尚未控制球权,但已经取得领先。获得球权的可能性与有明显得分机会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只能是有希望的得分机会,不能算作“破坏明显的得分机会”。因此,裁判最初的裁定是正确的,符合规则精神。他应该有信心,坚持出示黄牌的裁定。
|沧州雄狮 vs 成都荣成
争议判罚:第84分钟,成都荣诚发动快攻,杨云推搡了推进中的菲利佩。主裁张雷向杨云出示黄牌,两张黄牌变一张红牌,杨云被罚下场。随后VAR也提示,杨云似乎破坏了一次明显的得分机会,但张雷在观看慢动作回放后,坚定判罚。
王学智:类似上述情况,进攻球员有获得球权的可能,但有四名防守球员追着他,这也被视为一次有希望的得分机会。裁判的初步判罚是正确的,VAR的提示被否定,将两张黄牌改成一张红牌的判罚是恰到好处的。
| 北京国安 VS 武汉三镇
争议判罚:第27分钟,于大宝从背后铲倒戴维森,主裁沈寅浩向于大宝出示黄牌。此后,两队球员发生争执,北京国安外援德索萨从背后掐住何超脖子,并将何超拉倒,主裁对此未予置评。
王学智:裁判漏判北京国安的严重犯规国际级足球裁判,是因为快速跑动过程中视线重叠,影响了静态观察,这是明显的犯规,构成红牌,VAR不能坐视不管,冲突过程中,国安队另一名球员拉扯对方球员也应被出示黄牌,助理裁判应及时给予协助。
争议判罚:上半场补时阶段,北京国安后场定位球犯规,何超主罚点球时,北京国安外援阿德米走到球门很近的地方挡住了何超的主罚,之后何超将球直接踢给了阿德米,裁判向何超出示了黄牌。
王学智:对方主罚任意球时,防守队员故意不后退9.15米拖延时间,构成犯规,应出示黄牌。裁判应先向阿德米出示黄牌,再向主罚任意球的何超出示黄牌。
|上海申花 vs 梅州客家
争议判罚:第30分钟,申花边路传中,禁区内廖均健利用隐蔽的小动作放倒马莱勒,但主裁黄毅并未做出任何判罚。
王学智:上海申花球员跳起争抢球时被防守队员推倒,这是影响比分的隐藏犯规,裁判没有注意到,VAR也视而不见。上轮上港球员跳起争抢球时被防守队员犯规,动作和这次基本一样,不同之处在于,在VAR的干扰下,裁判维持了点球判罚。
争议判罚:第62分钟,申花进攻,双方球员滑铲将球铲出。此后,申花球员杨泽翔快速起身,侧身传中,助攻队友破门。随后VAR提示杨泽翔在抢球过程中存在犯规嫌疑,但裁判最终判定进球有效。
王学智:这是双方正常争球,双方球员均未犯规的案例,双方球员都是为了争球而跑动,虽然双方球员都倒地,但并没有影响进攻方对球的控制和最终的进球。裁判在这次判罚中准确判罚了动作,没有给比赛带来任何麻烦。这是今年中超联赛少有的经典案例,比赛需要这样的裁判国际级足球裁判,才能精彩、流畅。
分析本轮比赛裁判员的执法,表面看是执法风格的区别,实则基本功的区别;表面看是判罚尺度的区别,实则识别动作的区别;表面看是判罚距离的区别国际级足球裁判,实则日常训练的区别;表面看判罚幅度差不多,实则内心状态有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