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甲级联赛第一章联赛的主办和承办

2024-02-28 18:17:11 足球资讯 趣芒直播

第一条 联赛名称、参赛球队数量

1、中国足协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是国内最高级别的室内五人制足球赛事,由国内最好的五人制足球俱乐部参加。 简称: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以下简称)。 比赛英文全称是:CFA 2011-2012 一

2. 2011-2012年度共有12支参赛队伍。

第二条 联赛的主办和主办

五人制足球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由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以下简称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按照《五人制足球联赛组织管理办法》组织和管理。 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在各会员协会主场赛区设立赛区委员会,全面管理赛区事务。

第二章 比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阶段:2011年9月23日—2012年1月14日在各参赛队选定的城市进行;

第二阶段:2012年2月17日至4月1日在各参赛队选定的城市进行。

第三章 资格与登记

第三条 资格

1、各参赛俱乐部(队)必须属于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

2、在中国足协会员协会注册并在中国足协备案,并按照中国足协对教练员的相关规定持有C级教练员证书或室内五人制足球L1级教练员证书的教练员持有证书。 可担任本次赛事的主教练;

3、各参赛俱乐部(运动队)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领队和一名队医;

4、注册运动员须参照《中国足球协会注册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规定》; 并持有中国足协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颁发的参赛证书。

5、199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赛事;

六、允许各参赛俱乐部(队)以临时转会(租借)形式自行引进海外运动员(全赛季不超过8名球员),但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注册和国际转会手续。有规定;

七、允许各参赛俱乐部(队)通过临时转会(租借)方式引进其他国内俱乐部(队)球员参加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但租借和临时转会手续须按规定办理:

1、期限为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5月30日;

2、境内临时转(贷)手续须在2011年9月20日前办妥;

3、转让(贷款)双方不得收取临时转让(贷款)费用。 转会俱乐部(运动队)仅承担转会球员八个月的工资以及与球队相同的其他福利。

第四条 登记

1、俱乐部应在每年开始前45天内向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登记。

2、应报送俱乐部队名全称和简称:

(1)全称是:大区名称+俱乐部名称+足球俱乐部+球队名称+球队;

(二)缩写为:地名+俱乐部名称或队名,缩写长度不超过7个字符;

(3) 注册完成后,俱乐部名称和球队名称在赛季期间不得更改。

3、团队人员报名:

(一)每队可报名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至2名、医生1名、翻译1名。 主教练须符合资格要求(只有报名人员才能坐替补席,所有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发送本人近期2寸未戴帽子彩色电子照片);

(二)报名运动员人数上限为30人,报名外籍选手人数不得超过8人室内足球比赛,但同时报名选手人数上限不得超过2人(所有报名参赛者须发送最近2名-报名时本人未戴帽子的寸电子照片);

(三)外籍选手在最后8轮比赛前可随时报名参赛,但必须完成报名手续并取得参赛证明后才能参加比赛。

(4) 注册运动员人数在赛季期间不得变更。 1号必须是守门员。 注册球员中守门员不得少于2名。 更换运动员时,已使用过的号码不能重复使用。

(五)未完成当地会员协会注册、转会手续、未向中国足协注册并领取参赛证书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六)根据《订单书》的制作和比赛的需要,各参赛俱乐部(运动队)须提供本赛季球队最新的全家福、比赛服、俱乐部标志、队旗等。

第五条 补充登记及登记程序

1、主教练、助理教练、医生、翻译发生变动时,必须提前(提前15天)向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书面报告。 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注册及随队工作;

2、如报名名额未满,运动员可在第二阶段联赛开始前三周进行追加报名和变更;

3、补充报告或更换的运动员不得使用其他运动员已经使用过的号码。 每位运动员在进行补报或补报时,必须填写《补报或补报运动员登记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赛;

4、注册运动员在参加各级国家队比赛或训练时受伤,经国家队队医确认无法参加本赛季剩余比赛的,可补充相应名额的运动员。经申请批准。

第四章 比赛及排名办法

第六条 竞赛规则

1. 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将进行主客场四轮循环赛。

2、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比赛赛程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制定,各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

3、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有权因国际足联或亚足联对相关赛程的调整,或因球队承担重要任务,或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对既定赛程进行调整或变更。

4、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每场比赛的主场和开球时间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在联赛开始前确定。

5、因电视转播和统一业务活动​​的需要,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有权调整所涉及比赛的比赛日期、开球时间、比赛场地等信息,但原则上应自行决定原比赛日期前两周变更决定并通知相关赛区、俱乐部等单位。

6、赛区、俱乐部因自身原因需要调整原赛程的,应征得以下各方同意: 1. 对方俱乐部; 2、主场比赛区; 3、广播电视台; 4、五人制足球联赛赞助商至少在原定日期前21天向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提出申请。 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将根据申请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七、俱乐部(队)的其他比赛不得与五人制足球联赛既定赛程相冲突。

第七条 排名确定方法

五人制足球A联赛的排名方法如下: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全年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全部比赛结束后,积分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3. 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排名:

1、积分相同的队伍进行相互比拼,积分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2、场次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3、比赛中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4. 全年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所有比赛中,积分相同的球队将获得更高的净胜球数。

5. 全年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中,积分相同的球队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6、全年比赛中红黄牌积分(不含纪律处罚)较少者排名第一;

7、排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第五章 奖项与奖励

第八条 奖项

1、联赛第一名将获得冠军奖杯一座;

2、联赛第一名的队伍将各获得一枚金牌和证书; 第二名队伍将各获得银牌和证书; 第三名队伍将各获得铜牌和证书; (每队30人)

3、联赛中公平竞赛积分最高的球队将获得“公平竞赛优胜球队”奖;

1、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每次扣1分,每张红牌扣3分;

2、情节恶劣的,被裁判员红牌罚下场的运动员将受到纪律委员会的进一步处罚,每名运动员扣5分;

3、年度比赛结束后,总分最高的队伍将被授予“公平竞赛优胜者”;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排名最好的球队排名第一。

4、联赛中设立“最佳运动员”、“最佳得分手”、“最佳教练”、“最佳裁判”、“最佳新秀”和“最佳球队”、“进步最快球队”10名。 “快运动队”并颁发奖杯或奖牌;

5、联赛中设立优秀赛区奖项(包括赛区组织、宣传、观众等)。

第九条奖励

联赛前三名的球队将获得具体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 (待定)

联赛优秀组前三名将获得具体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

第六章 规章制度

第十条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执行最新版国际足联《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如果对《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的理解有任何差异,以英文版为准。

2、按照国际足联或亚足联的要求执行中国足协制定的其他规定。

3、参照并执行中国足协最新制定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指引及处罚办法》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4、落实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参赛俱乐部(运动队)共同签订的《联赛工作合同》。

5、执行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制定的五人制足球联赛文件以及根据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6、赛前联席会议必须按照联赛委员会制定的《赛前联席会议程序和要求》进行。 本文件的要求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7、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专业的五人制足球比赛鞋。

8、比赛采用多球制,比赛用球为中国足协指定提供的“星”牌。

九、一些具体规定:

(一)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实行参赛证件查验制度。 在赛前联系会上室内足球比赛,所有可能列入球队出场名单和替补名单的运动员都将接受参赛证书审查。 没有参与证明,审核将无法完成。 符合条件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球队进行客场比赛时,参赛运动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每场比赛,每队可申报首发队员5名,替补队员7名; 一场比赛中同时上场的外籍球员(包括守门员)不得超过2名;

(三)参赛俱乐部(队)须报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并指定一套为主场比赛服;

(4)两队,尤其是客队,必须携带两套明显不同颜色的球衣进入比赛场地。

(5) 双方队员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并必须得到裁判员的认可; 如果裁判员或比赛监督员认为两队所穿服装的颜色可能影响裁判员的判决或电视转播的效果,则比赛服装颜色将被改变。 原则上主队有优先选择比赛服装颜色的权利,但比赛监督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两队确定比赛制服颜色后,裁判员可以根据两队比赛服装的颜色来选择裁判服装的颜色。 如果裁判员球衣的颜色与守门员球衣的颜色冲突,守门员必须更换比赛球衣的颜色。

(6)球衣号码的颜色应与比赛服的颜色明显不同(浅色号码印在深色球衣上,反之亦然)。 本文特别适用于条纹针织衫。 为了获得更好的视觉效果,比赛服上应预留纯色空间用于印制球衣号码;

(7)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一致,不得更改、无号码、重复号码、临时号码;

(8) 守门员可以穿长裤,每个守门员服装的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不同。 如果球队用第五人替换守门员,比赛服的颜色必须与赛前联席会议上确认的颜色一致,并印有原来的号码。

(九)比赛席每队设12个座位,其中裁判员座位5个,替补运动员座位7个。 其他人员不得就座。

1、只有俱乐部(运动队)正式注册的官员(领队、教练员、队医、翻译员)和运动员才能坐在替补席上。 更换相关人员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2、替补席上的替补球员必须穿着与场上球员明显不同的号码的球衣;

3、比赛开始时,主队应使用裁判时间表左侧的替补席;

4、管理替补席秩序是球队经理的职责之一。 如果球队替补席上有任何成员违反纪律,球队经理将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5、被裁判罚下替补的教练员不得出席赛后新闻发布会,但必须由领队或其他教练员代为出席。

(10) 热身

1、各队可在比赛正式开始前到比赛场地热身(必须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程序的时间要求);

2、比赛期间,每队最多4名球员可以在替补席后面或比赛监督员指定的空间内进行无球热身;

(十一)领队或主教练必须出席赛前联席会议。 比赛监督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领队、主教练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出席。 处罚期内人员不得出席赛前联席会议,由其他官员和教练员代为出席。

(十二) 比赛开始前,若任一队人数不足3人,则比赛不能开始。比赛过程中,任何一方

如果一支球队在场人数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则比赛将被终止,结果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决定;。

(13)运动员如穿紧身中长内衣,其主色必须与短裤相同;

(14)运动员使用的护踝、踝绷带必须与袜子颜色相同或透明;

(十五)参照《中国足协纪律守则及处罚办法》,同一赛季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同一球员被出示三张黄牌的,自动停赛1场; 同一球员首次被出示红牌停赛,自动停赛1场,并罚款500元; 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停赛2场,并罚款1000元; 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停赛4场,罚款2000元; 这样一来,以此类推,停职和罚款就加倍了。 (罚款最高不超过1万元)

(十六)赛区比赛部门负责每场比赛的录像工作。 原则上应在比赛结束后两小时内交给比赛监督员或裁判员。

第十一条 没收和罢工

1、有未报名、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取得《参赛证书》、或处于停赛期间、或正在诉讼过程中而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团队参加比赛; 该团队将参加比赛。 这场比赛将被视为弃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球队,将被暂停比赛:

(一)非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且未经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批准的;

(二)拒绝参加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安排的补赛或者改期比赛的;

(三)在5分钟内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的比赛的;

(四)中途退出联赛的;

3. 弃权和罢工的处理:

(1) 一方弃权或罢赛,另一队以 5:0 获胜。 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实际成绩为准;

(2) 两队弃权或三振。 两队比赛均无成绩,均计为0分;

(3)如果中途退出联赛,则对阵该队的所有比分都将被视为5: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 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实际成绩为准;

(四)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秘书长根据相关报告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纪律委员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作出进一步的纪律处分。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 因场内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处理

由于赛区秩序混乱,赛区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恢复比赛。 竞赛监督应当及时与赛区组委会沟通协商,由竞赛监督做出是否恢复比赛的决定。 裁判员和双方队伍应服从赛事监督员的决定:

1、如果1小时内比赛无法恢复,比赛监督员将做出中断比赛的决定:

(一)宣布观众退场、双方队伍退场;

(二)比赛监督员应当征求各方意见,并在24小时内报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决定补赛的时间、地点;

(三)中断的比赛,补赛从中断时起继续进行。

2、如果24小时内无法重玩或补赛:

(一)经比赛监督员书面同意,参赛队伍和裁判员离开比赛区域;

(二)比赛监督报告报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作出决定;

(3) 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秘书长将根据相关报告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作出相关纪律处分。

不得针对本条例的此项规定提出上诉。

第十三条 比赛场地

1、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必须在体育馆内进行,且必须符合《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体育场标准》。

2、比赛场地必须配备经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认可的足球比赛专用地板,供比赛使用。

第十四条 客队训练安排

1、各赛区必须向客队免费提供体育场馆进行训练。

2、各赛区应为客队安排不少于1次60分钟的赛前训练。

3、如遇特殊情况,经竞赛主管同意,可以取消比赛场地的训练安排。 但赛区必须为客队提供其他训练场地。

新闻 15

1、有条件的赛区(记者人数、赞助商要求等)可在比赛前一天组织赛前新闻发布会,时间安排在主客场正式训练前45分钟开始。

2、参赛双方主教练、队长(或首发球员)均须出席赛前新闻发布会。

3、有条件的赛区(记者人数、赞助商要求等) 比赛结束15分钟后,主场赛区必须召开由两队参赛球队主教练参加的赛后新闻发布会。

4、各赛区须设置媒体混合采访区,比赛结束15分钟后投入使用; 主队/客队(运动队)官员和教练员应在赛后随时接受即时采访。

5、每个赛区必须配备1-2名以上专业记者,参与比赛各项活动,拍摄比赛场地的各种照片,撰写比赛相关新闻稿和花絮。

6、积极联系当地电视台转播比赛。 凡是直播比赛的赛区都将获得经济奖励。

7、以上第1-6项将作为评选优秀赛区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 比赛监督员和裁判员

第十六条 竞赛监督

1、比赛监督员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选定。

2、竞赛监督员按照《竞赛监督职责、程序和要求》代表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开展工作,对比赛和赛区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并对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负责。

第十七条 裁判员

1、裁判员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选定。

2、参加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裁判员必须遵守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的规定;

第八章 联赛管理

第十八条 团委会

1、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全权负责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组织和管理。

2、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由中国足协负责人和各赛区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三、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中国足球协会专职副主席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联赛期间的重大或紧急事项。

4. 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由主任任命。 秘书长负责处理联盟日常事务。

五、根据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职责,办公室设立以下部门:

1、保卫部:统一部署联赛安保要求,负责证件的申领和管理,指导赛区安保工作;

2、竞赛部:制定联赛章程,安排和变更联赛赛程,制定竞赛工作文件,受理报名、审查资格、组织比赛、公布比赛结果等;

3、裁判部:负责与裁判委员会协调,审核黄牌、红牌登记情况,并向纪律委员会提交禁赛名单;

4、新闻部:管理联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新闻采访证件的管理和发放;

5、拓展部:协调落实联赛工作协议中的业务工作,指导协助赛区业务拓展工作;

6、财务部:管理联盟的财务工作,接受竞赛委员会的财务报表。

第十九条 赛区委员会

一、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在各参赛俱乐部的主场城市设立赛区委员会。 在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赛区的组织和管理。

2、在当地政府支持下,赛区委员会由当地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领导。 会员协会主要负责人主持赛区委员会的常务工作。

3、赛区委员会设立保卫、接待、竞赛、研究、新闻、发展、财务等小组负责相应赛区工作,确保赛区安全秩序,保证比赛顺利有序进行。竞赛及赛区的其他工作。

第九章 纪律与诉讼

第二十条 纪律委员会

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发生的违规和事件,将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比赛监督、裁判报告或其他视频材料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诉讼委员会

五人制足球联赛的诉讼案件由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受理。

第十章 赛区接待

第二十二条 团队接待

1、赛区为客队提供机场、车站、码头至比赛场地的接送交通(20座以上空调大巴或小巴,车况良好),并安排训练用车、比赛和会议。 相关费用由主场赛区承担。

2、客队自行承担赛区交通、住宿费用; 客队可委托赛区实施酒店,也可自行联系安排,但须提前通知赛区组委会。

第二十三条 比赛监督和裁判接待

1、赛区设比赛监督员1名,裁判员4名(上述人员可在赛前一天报到,赛后次日离场)。

2、接待条件、标准和付费方式按照《竞赛监督和裁判经费标准规定》执行。

3、赛区委员会负责比赛监督和裁判接待工作。

4、以上费用由主场赛区缴纳。

第二十四条 其他人员的接待

因联赛工作需要,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派记者前往赛区时,赛区委员会将接待并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一章 联赛运营及费用

第二十五条 联赛管理

1.杯名、广告管理

各参赛俱乐部、赛区必须严格执行《联赛工作合同》。 除联赛杯冠名和部分场上广告按《联赛工作合同》规定由中国足协整体转让外,其他广告均由主场会员协会和参赛俱乐部按照规定独立运营。与协议。

2. 门票管理

联赛门票由主场会员协会、俱乐部或体育场馆按照协议经营,其门票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确定。

3. 电视转播

联赛电视转播所有权属于中国足协,中国足协负责全国电视转播和海外电视转播的转让。 各赛区的电视转播将根据中国足协授权的协议转交给当地电视机构。 在与当地电视机构确认电视转播协议时室内足球比赛,球员必须负责向中国足协授权的电视转播机构免费提供电视信号。

4、其他操作

其他可开发经营的项目,除另有约定和限制外,由所属会员协会或俱乐部按协议经营。

第二十六条 联赛费用

1、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承担的费用:

1、按照《联赛工作合同》,联赛杯名称及广告收入整体转让给参赛俱乐部及相关会员协会。 每个主赛区将分配主场和客场比赛经费25万元。 的补贴。

2.负责为最佳竞争领域的竞赛排名和奖励支付奖励。

3.负责支付闭幕式奖杯,奖牌和其他相关费用。

2.由家庭成员协会和俱乐部承担的费用:

1.体育场租金,场地装饰和安全,相关宣传,摄影和其他费用;

2.根据“对比赛监督和裁判的支出标准的规定”,负责中国足球协会在联盟中选出的比赛监督,裁判和记者的相关费用;

3.访问团队的运输,饮用水和必要的服务保证比赛期间的培训,比赛和会议的费用;

4.竞争区域委员会组织的工作费用,工作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2章其他和未完成的事情

第27条所有参与者都必须根据竞争状况遵守裁判的决定,并且可能不会对裁判的决定提出上诉。 裁判员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第28条每个部门应在每场主场比赛前两天向联盟赞助商提供20个讲台邀请函和100张免费的工作票。 (a的70张门票和3张门票)

第29条五人制联盟委员会有权解释这些法规。

第30条未涵盖的问题应由五人制联盟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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