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比赛地点
有待确定。
三、比赛时间
有待确定。
注:每周六、日及节假日举办,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比赛组别设置
男子 A 组 U16-18:2006 年 1 月 1 日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男子 B 组 U13-15:2009 年 1 月 1 日 -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男子 12 岁以下:2012 年 1 月 1 日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男子 U11:2013 年 1 月 1 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男子U10组: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男子U9组: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男子 U8:2016 年 1 月 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男子 U7: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
女子 A 组 U16-18:2006 年 1 月 1 日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女子 B 组 U13-15:2009 年 1 月 1 日 -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女子 U11-12:2012 年 1 月 1 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女子 U9-10 组:2014 年 1 月 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女子8岁以下:2016年1月1日后
5. 资格
1、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参赛队队员均须持有所在学校(同一学校)学籍证明。以各区体育局体校、市级青训基地、青训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参赛队队员均须在2024年完成中国足协信息平台注册,并只能代表所注册的体校、市级青训基地、青训俱乐部参赛。
2、运动员技术等级核准组别:男子A组U16-18岁、男子B组U13-15岁为2024年天津“足协杯”男子青年足球锦标赛可报考技术等级的年龄段;女子A组U16-18岁、女子B组U13-15岁为2024年天津“足协杯”女子青年足球锦标赛可报考技术等级的年龄段。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报名参赛:
a.具有天津市户籍,有在天津市历史注册记录(往年球员注册状态显示为“已注册”)并在中国足协信息平台完成2024年注册。
b.具有天津市在校学生身份,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完成2023年球员注册和2024年中国足协信息平台注册。
c.以学校为报名单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在天津市的在校成绩单,且成绩单须在同一所学校。
(2)报名参赛球员需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供本人天津市户籍证明(须为户口本)或天津市学校户籍证明(学校印章的学校户籍卡)复印件,材料内容须清晰无歧义。天津市足协将严格审核各参赛队提交的材料,并与权威部门核实户籍、学校户籍情况。如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将依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对相关球员、俱乐部、学校进行最大限度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资格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考核资格,并取消相关参赛单位参加天津市足协举办的青少年足球比赛的资格。
(三)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组按照中国足协2022年最新通知《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规定》、《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规则》、《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竞赛名单》、《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若2024年中国足协对运动员等级管理有新的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3、男子U12组、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女子U11-12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分精英组和希望组两个小组。
(一)2024年第三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天津赛区)男子U12组、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精英组前六名球队、希望组前两名球队,可参加本次赛事精英组比赛;2024年第三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天津赛区)女子U11-12组希望组前八名球队,可参加本次赛事精英组比赛。
(2)精英组比赛后续参赛队伍不予替换,精英组报名队伍按参赛队数进行单循环比赛。
(3)若精英组、希望组其中一方未成立,则不举行小组赛。
(4)每届精英组比赛末两名球队将降级至希望组,希望组前两名球队将晋级精英组。
四、竞赛制度及报名人数:
(一)2024年天津足协杯男子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11人制比赛,男子A组U16-18、男子B组U13-15、男子组U12: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守门员教练1人,队医1人,运动员16-24人。
八人制比赛,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守门员教练1人,队医1人,运动员12-16人。
(二)2024年天津“足协杯”女子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11人制比赛,女子A组U16-18、女子B组U13-15: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守门员教练1人,队医1人,运动员16-24人。
八人制比赛,女子U11-12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守门员教练1人,队医1人,运动员12-16人。
(3)男子 U12、男子 U11、男子 U10、男子 U9、男子 U8 和男子 U7 组最多可报名参加下一年龄组的 4 名球员。
(4)参赛队主教练须持有C级以上教练员证,守门员教练、助理教练须持有D级以上教练员证。以校代表队报名参赛的队伍,教练员要求可暂时适当放宽。受处罚期间内的教练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所有注册教练员不得兼任裁判员,违反此规定,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5.本次比赛各市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报名球队数、球队成绩、弃权情况等将严格按照《市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评分,并纳入2024年市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考核内容。
(1)基地队报名时,必须标明所属基地,严禁与其他基地或俱乐部共同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在基地评估时扣除积分及资金。
(2)基地队伍比赛成绩将作为基地晋级的重要依据,成绩较差的基地将被取消晋级资格。
(3)各市青训基地注册的球队,如发现有冒充、弄虚作假、无故放弃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并在基地评估时予以扣分、扣除经费,禁止其参加天津足协后续举办的比赛,各队领队、教练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6、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同一支队伍参加同一年龄组别的比赛。当队伍间对运动员代表资格产生争议时,组委会暂不受理有争议运动员的报名。在报名有效期内,学校与俱乐部(或市级青训基地)须协商并出具代表证后方可报名。
7、所有参赛选手保证其注册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注册选手信息与真实信息不符,该队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8、报名队伍少于三支(含三支)的小组,不予参赛。
9、同一报名单位同一类别最多可报名两支队伍。
10、男子A组U16-U18、男子B组U13-U15、女子A组U16-U18、女子B组U13-U15各队不得无故放弃比赛,如无故放弃比赛,影响整体比赛完成,则放弃比赛的队伍成绩将被取消,一切后果由放弃比赛的队伍承担。
6.须参加本次活动的市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名单
VII. 注册须知
1.各参赛单位可登录天津市体育局官网、天津市足协官网、天津市足协微信公众号下载《2024年天津“足协杯”男女青少年足球锦标赛赛风纪律及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1)和《2024年天津“足协杯”男女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参赛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截止前,报名队伍填写报名表,由区足协签字盖章备案2024足球裁判最新规则,电子版(PDF版)上传至“足球中国”APP,纸质版交至天津市足协一楼办公室。
3.报名截止前,须在《足球中国》APP上完成报名流程,使用手机登录《足球中国》APP进行网上报名。注意:
(1)球队名称须按照参赛单位在中国足协信息平台登记的名称准确填写。
(2)所有报名参赛队员须上传近两个月内拍摄的电子证件照,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者将直接被拒绝参赛,如造成个人或团队无法参赛,责任由各报名单位承担。
(3)所有注册教练均须上传其等级证书。
(4)球队保险证明、承诺书、队服照片等须按照系统要求在《足球中国》APP上提交,且须真实有效。
(5)以学校为单位报名的球队须上传球队全体队员(来自同一学校)的学历证明;以体校、市级青训基地、青训俱乐部为单位报名的球队须上传球队全体队员的注册证明(中国足协信息平台报名截图)。
(6)各参赛队须按照足球中国APP运动员、教练员、球队领队、队医的注册要求上传其他材料。
4、各参赛队所有注册人员(球队官员、球员)须自行负责办理本次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及手术等,保险种类应适合足球比赛)及财产保险(如有)。保险及理赔费用及工作2024足球裁判最新规则,有效期必须包含比赛时间,比赛期间发生的一切伤病均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8. 比赛规则
1.各组比赛均按照国际足联最新的竞赛规则进行。
2. 赛制
2024年天津“足协杯”男子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男子A组U16-18、男子B组U13-15、男子U12组采用11人制赛制。
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采用8人赛制。
2024年天津“足协杯”女子青年足球锦标赛:
女子A组U16-18、女子B组U13-15采用11人赛制。
女子U11-12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采用8人制比赛方式
3. 比赛时间和比赛用球
(一)2024年天津“足协杯”男子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a.男子A组U16-18:5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b.男子B组U13-15:5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c. 12 岁以下男子:5 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 60 分钟,每半场 30 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d. U11男子、U10男子、U9男子:4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40分钟2024足球裁判最新规则,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e. U8 和 U7 男子:4 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 30 分钟,每半场 15 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2024年天津“足协杯”女子青年足球锦标赛:
a.女子A组U16-18:5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b.女子B组U13-15:5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c. 女子U11-12组:4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d. 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4号室外标准球。全场比赛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小组赛名次确定办法
(1)若常规时间内打平,则比赛不进入加时赛,直接进入点球大战(5+1)。
(2)每队获胜得3分,失败得0分。若比赛进入点球大战,则获胜方得2分,失败方得0分。点球大战的进球不计入总进球数。
(3)积分高者,排名靠前。
(4)若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
a. 积分相同的队伍之间比赛时,积分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b. 同分球队之间的比赛中,净胜球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c. 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d.若小组积分相同,则小组赛中红牌较少的球队排名靠前。
e.若小组赛中积分相同且黄牌数较少,则排名靠前。
f. 若分数仍相等,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5.11人制比赛每队可换人3次,中场休息换人不算换人,全场比赛最多可换5人。已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入场,替补名单外的运动员不得再入场。8人制比赛每队可换人3次,中场休息换人不算换人,全场比赛最多可换8人。已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入场,替补名单外的运动员不得再入场。
6. 比赛服装
(1)每支参赛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及袜子(每场比赛默认颜色为主队深色,客队浅色)。运动员须穿着足球鞋(人造草比赛为平底镶钉足球鞋,天然草比赛为AG足球鞋)及护腿板。
(2)比赛服后背、胸前及短裤上的号码必须符合规定,比赛服后背应印有球员姓名,不符合规定或无号码、号码重复的球员不得参加比赛。
(3)守门员制服的颜色必须与其他球员和裁判员制服的颜色明显区别。
(4)场上队长必须佩戴宽6厘米、颜色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的臂章。
7. 替补席和技术区
(1)只有符合注册要求和资格的球队官员及首发、替补名单上的球员才有资格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区域,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所有替补队员必须穿着与场上队员和裁判员颜色明显不同的制服。
(3)主队应使用第四官员席左侧的替补席(从第四官员席面向球场)。
(4)比赛期间,领队应当坐在替补席上。管理替补席秩序是领队的职责之一。如有替补席成员违反规定,领队可能被追究管理责任。
(5)在替补席上和技术区内,严禁吐痰和吸烟(包括电子烟,也请遵守体育场公共区域禁烟的规定)。
(6)每场比赛期间,只能有一人(球队官员)站在替补席上指挥比赛。替补席上不得使用三脚架等设备。
(7)因红牌、黄牌或纪律处分而被停赛的球员和球队官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
九、相关规定及处罚
1.执行最新修改的《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和中国足球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赛风纪律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2.执行国际足联、亚足联和中国足协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
3、凡带队参赛的教练员、守门员教练、助理教练、领队、队医必须与报名表上登记的人员一致,不得更换人员或替补参赛。
4、本次比赛队伍中若有任何队员存在年龄虚报、身份证伪造、或场上队员与名单不符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队伍全年参赛资格,同时教练员执教资格也将被取消。
5.如在审查中发现教练员证书存在伪造行为,将暂停该教练员今年带队参加天津市足协举办的各项比赛的资格一年,并按照《中国足协级别教练员资格认证材料造假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6.各参赛队在进入比赛前必须配备医疗包。
7、各参赛队所有注册人员(球队官员、球员)应自行负责本次比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及手术等,保险种类应适合足球比赛)及财产保险(如有)的投保及理赔费用及工作,保险有效期须包含比赛时间。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8. 检验要求
(1)每场比赛开始前40分钟,教练员应根据报名表上的球衣号码填写正确的参赛人员名单,所有球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2)在订单簿上登记的领队、教练及管理人员,须出示身份证件接受检查,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3)报名成功后,按照比赛场馆号码进入比赛场馆。
(4)各队须保证比赛场地的整洁,比赛结束后,队员须带走矿泉水瓶及垃圾。教练员严禁穿拖鞋、无袖背心进入比赛场地。教练员严禁在比赛场地内吸烟。
(5)参赛球员的球队球衣号码须与电子报名表上提交的号码及球员在足球中国APP注册时使用的号码一致,如号码不符,将被禁止进场参加比赛。
9. 无故弃赛和球员资格问题
(1)任何存在作弊、冒充等资格问题均视为违规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球队比赛资格。对于资格问题球队,所有比赛成绩均视为对方3:0,如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同时将依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和中国足球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赛风纪律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2)因停赛或者诉讼等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队员如果参加比赛,该队将被视为弃权。
(3)如球队因特殊情况需弃赛,须在比赛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加盖俱乐部印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组委会不再接受比赛前一天球队的弃赛申请,违反以上规定弃赛的球队将按无故弃赛处理。
(4)比赛开始后15分钟内,任何一支球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视为无故弃权:
a. 8人制比赛场上队员少于5人,11人制比赛场上队员少于7人。
b. 没有注册的球队官员出席。
c.其他导致不具备开球条件的情况。
(5)不当放弃的处理
球队无故放弃比赛的,将取消其参加今年天津足协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的资格;球队无故放弃一场比赛的,其全部成绩将被取消。淘汰赛阶段,该球队的排名将被取消,并依次更换下一排名球队;未进入淘汰赛阶段的球队不会被更换。
10. 黄牌、红牌
(1)球员累计两张黄牌,将停赛一场,停赛结束后,该球员将不再累计黄牌。
(2)如果某位球员在一场比赛中累计被出示两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停赛一场。停赛后,该球员的红黄牌将不再累积。
(3)一场比赛中,如果球员被出示一张黄牌,随后又被直接出示红牌罚下场,则该球员将停赛一场,并且黄牌继续累积。
(4)因红牌或纪律处分被停赛的球员和球队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上述人员不遵守本条款规定,裁判员可中断比赛并责令其离开。如有关人员不服从管理,比赛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恢复进行,有关人员及其球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0. 奖励
每组前三名球队录取,不足4支(含4支)的组别减少2支球队录取。U12男子组、U11男子组、U10男子组、U9男子组、U8男子组、U7男子组、U11-12女子组、U9-10女子组、8岁以下女子组按精英组和希望组排名录取。
11. 比赛作风、纪律和反兴奋剂
各参赛单位须填写《2024年天津“足协杯”男女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比赛风纪及反兴奋剂承诺书》。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须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加强风纪管理,展现足球发展的正能量。参赛俱乐部须承担起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家长的责任。一旦出现违反风纪行为,将依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比赛风纪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抗议
1、本规则中的抗议是指对直接影响比赛的事件和违反本规则的行为提出的抗议。
2、比赛期间发生违反比赛规程行为,由纪律委员会处理,并发布处理结果。参赛队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比赛监督员提交书面抗议及视频资料。
3. 如果向组委会提出毫无根据或不负责任的抗议,纪律委员会有权对该抗议者进行处罚。
4、本条款所述的一切抗议在比赛结束24小时后将不予受理。
13、如因天气、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比赛不能举行,组委会有权暂停、延期或取消比赛。
14、组委会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和补充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